质量承诺
1公正性声明
为提高检验技术检验服务质量,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,保证中心检验检测和评价活动的独立性,保持中心良好信誉,特作如下声明:
(1)中心站在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公正立场,依据相关的法律、法规、标准以及合同或协议的规定,客观、公正、科学、准确、诚信地为客户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服务。
(2)中心的一切检验检测和评价活动不受任何行政、商业、金融干预,不受经济利益或其他外界压力的影响,能保证判断的独立性和公正性。
(3)中心制定了《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控制程序》,对与客户相关的机密、信息及所有权实施严格的保护和保密,维护客户合法权益。
(4)中心严格按照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(质检总局令第163号)、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(国认实[2016]33号)等要求,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编制成文件,并把《质量手册》作为中心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以及对客户提供质量保证的承诺。
2 承诺
中心全体员工必须做到以下行为准则的“六坚持”和技术服务的“八不准”,保证检测和评价的公正性。
行为准则“六坚持”:
(1)坚持遵纪守法,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依法开展珠宝玉石鉴定技术服务,并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;
(2)坚持社会效益第一,强化社会责任,做好技术支撑,同时保障中心员工的身心健康;
(3)坚持诚实守信原则,确保技术结论科学、客观、真实,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及鉴定证书承担法律责任;
(4)坚持优质服务理念,强化服务意识,加强自身建设,不断提高技术检验服务能力和水平;
(5)坚持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,自觉维护行业形象和信誉。
(6)坚持廉洁从业,恪守职业道德,承担保密义务,自觉抵制不正之风。
技术服务“八不准”
(1)不准泄露服务对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;
(2)不准伪造、变造、转让或者租借资质证书;
(3)不准超出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从事技术检验服务活动;
(4)不准出具虚假或者失实的检验检测报告及证书;
(5)不准转包技术服务项目;
(6)不准擅自更改、简化检测程序和相关内容;
(7)不准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,故意贬低、诋毁其他检测服务机构;
(8)不准有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。
以上各项承诺,接受客户及社会各方面的检查和监督。
